如非必要,不轻易增加合伙人。
如果真的要增加合伙人,
1️⃣ 你已经对对方非常了解,且的确很互补(这玩意儿比结婚还复杂)。
2️⃣ 绝对性的决策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,在合作前期,必须明确好谁是拥有核心决策权的人。
这有点像:大家合伙凑钱买了一辆车,核心是为了驾驶这辆车到目的地和沿途看风景。
前期就得明确好谁是驾驶员、谁坐副驾驶、谁坐后排。
明确之后,副驾驶和后排的人就不该想着去操控车辆。(特殊情况除外:驾驶员主动交出驾驶权,或者需要其他人接替驾驶时)
我至今见过的大部分合伙做生意的,终局都闹得不欢而散。
利益和人性,无法规避,也很难处理。
无论前期多好的兄弟,都绕不开人性与利益的纠葛。
「图片是一个朋友刚发我的」